在中国的婚俗中,女方会将嫁妆与彩礼一同带去男方家,但对于彩礼和嫁妆是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一同财产,一直以来都颇有争议。假如夫妻不幸婚姻破裂,那样女方结婚时的嫁妆假如有一套房屋,离婚时是是哪个的呢?
1、结婚以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并获得房地产证
假如女方嫁妆中的一套房,已在结婚以前支付了全款,那样此情形下,无论结婚以前还是结婚以后获得房地产证,该房地产都归是付款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需要的对该房地产及其增值进行分割。
这样的情况下,离婚房屋归女方。
2、结婚以前个人支付全部房款,结婚以后获得房地产证,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
此时宜认定为个人财产,由于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该房地产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新增的财产,更不是双方生产、经营所得,性质上仍是个人财产。
这样的情况下,离婚房屋归女方所有。
3、结婚以前女方支付首付款并获得房子产权证,结婚以后以夫妻一同还贷
女方结婚以前的房地产已经支付了首付款并获得房子产权证,且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名下,那样该房地产应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
但对于增值部分房子产权人应该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可以依据《婚姻法讲解(三)》规定的补偿原则。
这样的情况下,离婚房屋归女方所有,但男方有权需要女方就增值部分对其进行补偿。
4、结婚以前女方支付首付款,结婚以后获得产权证并一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
《婚姻法讲解(三)》既没认定该房地产为一方结婚以前个人财产,也未规定为双方一同财产,而是规定双方协议优先,不然法院可以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
在这里,规定上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应该,说明法院对此还可以参考具体状况认定房地产的归属。
对于结婚以前按揭,结婚以后一同还贷的房地产的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的分割《婚姻法讲解(三)》也给予了明确规定,是由获得房地产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样的情况下,除非有协议,不然离婚时房地产归女方所有。男方可以需要女方就一同还贷部分及房地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5、结婚以前女方爸爸妈妈出资为女方购买房地产,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
除非有特不要说明赠予子女夫妻双方,不然视为出资爸爸妈妈对自己子女的赠予,为其个人财产。结婚以后一方爸爸妈妈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地产,是爸爸妈妈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样的情况下,房地产在离婚时归女方所有。
女方假如嫁妆中有一套房屋,离婚时房屋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状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