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男女,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只有居住证是不可以领证的。
一、有居住证不能领证
依据国内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才能办理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
居住证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有效证件,因此,不可以领取结婚证。
二、领证必须具备材料
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户口本。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再婚的需要携带当今婚姻情况证明或离婚的有关证明材料。
5、三张两寸的最近半身免冠双人合照。
注意:身份证原件丢失的,可以采用有效的临时证件。